其他案件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
月股 114司執字第022171號
待拍
標別:1
拍賣日期
115/04/09
拍賣次數
第 3 拍
拍賣底價
215,000 元
點交狀態
不點交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-
土地
埔北段 小段 689號
面積: 2 坪
-
土地
埔北段 小段 690號
面積: 14 坪
-
土地
埔北段 小段 691號
面積: 14 坪
-
土地
埔北段 小段 692號
面積: 2 坪
-
土地
埔北段 小段 694號
面積: 19 坪
-
土地
埔北段 小段 695號
面積: 81 坪
-
土地
埔北段 小段 699號
面積: 14 坪
-
土地
埔北段 小段 705號
面積: 1 坪
-
土地
埔北段 小段 708號
面積: 6 坪
標別:2
拍賣日期
115/04/09
拍賣次數
第 3 拍
拍賣底價
105,000 元
點交狀態
不點交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-
土地
埔南段 小段 521號
面積: 42 坪
-
土地
埔南段 小段 524號
面積: 10 坪
-
土地
埔南段 小段 525號
面積: 30 坪
拍賣公告
(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,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)
標別:1 -
| 使用情形 | 使用情形 一、689、692、694、699、705、708地號土地現作道路使用;其餘為空地雜草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9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|
| 備註 |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9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215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43,000元。 四、本件分2標拍賣,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,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,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、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,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,縱使拍定,亦得撤銷。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,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。 五、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,未有分管協議,拍定後不點交,其他土地 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。 標別: 2 |
標別:2 -
| 使用情形 | 使用情形 一、521、524地號土地現作道路使用;521、525地號土地上有無廟宇、建物佔用 應以實際鑑界為準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|
| 備註 |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105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21,000元。 四、本件分2標拍賣,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,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,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、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,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,縱使拍定,亦得撤銷。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,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。 五、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,未有分管協議,拍定後不點交,其他土地 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。 民 事 執 行 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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