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案件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
毅股 114司執字第021787號
待定
標別:1
拍賣日期
115/04/08
拍賣次數
第 4 拍
拍賣底價
4,292,000 元
點交狀態
點交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-
土地
來吉段 小段 85號
面積: 7384 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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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來吉段 小段 85-1號
面積: 4129 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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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來吉段 小段 89號
面積: 7976 坪
標別:2
拍賣日期
115/04/08
拍賣次數
第 4 拍
拍賣底價
372,000 元
點交狀態
點交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-
土地
來吉段 小段 407號
面積: 1684 坪
標別:3
拍賣日期
115/04/08
拍賣次數
第 4 拍
拍賣底價
824,000 元
點交狀態
點交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-
土地
來吉段 小段 568號
面積: 3738 坪
拍賣公告
(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,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)
標別:1 -
| 使用情形 | 使用情形 1.85、85-1、89地號土地於查封時,據地政人員稱:三筆土地相連,現況為部 分河床、部分雜林。據債權人代理人稱:為債務人使用,無出租。經通知債務 人其未表示意見,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。 2.本件拍賣標的據鑑價報告指出,85、85-1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 地;89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。 3.85、85-1、89地號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,拍定後點交之。但如有依法不得 點交之情事,本院得不點交。 4.地政人員稱85-1、89地號土地面積超出公差,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 不符為由請求增減價金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|
| 備註 |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4,292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859,000元。 四、本案分3標拍賣。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,否則即按標別依序 開標。當拍賣標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、稅捐及債權額時,其餘各標 雖達底價亦不拍定,縱為拍定亦得撤銷。 五、85、85-1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,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 地,請注意有本條例之適用。投標人若為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,投標時應 檢附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。 六、85、85-1、89地號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,投標人以原住民為限,投標時應 檢附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。若不實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,請投標人自 行負責。 標別: 2 |
標別:2 -
| 使用情形 | 使用情形 1.407地號土地於查封時,據地政人員稱:無路可達,經查看空照圖為雜林。據 債權人代理人稱:為債務人使用,無出租。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,實際 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。 2.407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,為風景區農牧用地。 3.407地號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,拍定後點交之。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 事,本院得不點交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|
| 備註 |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372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75,000元。 四、本案分3標拍賣。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,否則即按標別依序 開標。當拍賣標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、稅捐及債權額時,其餘各標 雖達底價亦不拍定,縱為拍定亦得撤銷。 五、407地號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,投標人以原住民為限,投標時應檢附原住民 身分證明文件。若不實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,請投標人自行負責。 標別: 3 |
標別:3 -
| 使用情形 | 使用情形 1.568地號土地於查封時,據地政人員稱:部分雜林、部分河床,上有鐵皮工 寮。據債權人代理人稱:為債務人使用,無出租。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 見,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。 2.568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,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。 3.568地號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,拍定後點交之。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 事,本院得不點交。 4.568地號土地上之鐵皮工寮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,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,該部分拍定後不點交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|
| 備註 |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824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165,000元。 四、本案分3標拍賣。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,否則即按標別依序 開標。當拍賣標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、稅捐及債權額時,其餘各標 雖達底價亦不拍定,縱為拍定亦得撤銷。 五、568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,拍定後塗銷之。 六、568地號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,投標人以原住民為限,投標時應檢附原住民 身分證明文件。若不實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,請投標人自行負責。 民 事 執 行 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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