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案件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
北股 114司執字第047606號
待拍
標別:單一標別
拍賣日期
115/04/08
拍賣次數
第 4 拍
拍賣底價
24,000 元
點交狀態
不點交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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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布袋尾段 小段 391-57號
面積: 242 坪
拍賣公告
(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,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)
標別:N/A -
| 使用情形 | 使用情形 查封時,查封土地未臨路,上有雜草。據鑑定報告書所載,該土地現與鄰地合 併種植芒果。應買人請自行查證,上開地上作物權屬不明,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內,拍定後不影響原有之法律關係亦不點交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|
| 備註 |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24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5,000元。 四、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,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。 五、依土地法第107條規定,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,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 先承買或承典之權。惟優購權身分之有無以拍定時為準,且主張優購權人須於 優購期間內提出有優購權之證明文件(如租賃契約等)以供審查後,始得優先承 買。 六、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「耕地」,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「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」限制(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 條但書規定,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,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,否 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,均不許嗣後補正);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、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,不在此 限。 七、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,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。拍定後債權人、債務人、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。請應買人投標前自行查明並審慎投 標。 八、拍賣之土地,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,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,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,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,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。 九、本件訂於民國115年4月8日下午3時30分特別變賣後之減價拍賣。投標單請 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。 北股 02 函 稿 代 碼:5.18.2 拍賣公告(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)(現場投標)(強81) 03 股 別:北股 04 擬 判:擬 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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