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案件
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

知股 112司執字第213523號

待拍

標別:單一標別

拍賣日期

115/04/22

拍賣次數

第 4 拍

拍賣底價

387,000 元

點交狀態

不點交
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
  • 土地

    賴仲段 小段 795號

    面積: 513 坪

  • 土地

    賴仲段 小段 834號

    面積: 707 坪

  • 土地

    賴仲段 小段 1294號

    面積: 375 坪

  • 土地

    土庫段 崩山小段 23號

    面積: 657 坪

拍賣公告

(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,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)

標別:N/A -

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、據地政人員指界稱,本件拍賣標的795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深坑區 深南路88巷18號建物東北方約260公尺處,834地號土地位於前揭建物東方約330 公尺處,1294地號土地位於前揭建物東方約10公尺,23地號土地位於前揭建物 北方約510公尺,前開土地現均為雜木林。 二、上開土地為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,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 11款規定,該地為耕地,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:「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。但符 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、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, 不在此限。」請應買人注意。 三、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,拍定後不點交,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;若共有 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,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;如有多數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,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,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,須 就其擁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,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;但主張優先承 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,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,拍定 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
備註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387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78,000元。 02 函 稿 代 碼:5.18.2 拍賣公告(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)(現場投標)(強81) 03 股 別:知股 04 擬 判:擬 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