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案件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
四股 114司執字第093468號
待拍
標別:單一標別
拍賣日期
115/04/21
拍賣次數
第 4 拍
拍賣底價
413,100 元
點交狀態
不點交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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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振福段 小段 647號
面積: 17 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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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物
臺中市太平區振福路245巷10弄28號
面積: 24.02 坪
拍賣公告
(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,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)
標別:N/A -
| 使用情形 |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示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|
| 備註 |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413,1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124,000元。 四、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。 五、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。 六、據查封筆錄、債權人陳報照片及鑑價報告所載,建物雨遮破損、陽台天花板油漆脫落且窗 戶玻璃破損,屋內堆滿雜物。現無人長期居住,惟債務人偶爾會至該建物。 七、本件均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,有無分管契約不明,拍定後不點交,共有人就其所共有之 標的物有優先承買權。惟本件係合併拍賣,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,應依本件拍賣條件 以就該標別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,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 權。 八、808建號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 權移轉登記,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,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。 九、增建部分,與主建物併同查封拍賣。拍定後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 定,且如有占用鄰地之情事,拍定人、應買人、承受人均應自行解決,本院不代為處理。 02 函 稿 代 碼:5.18.2 拍賣公告(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)(現場投標)(強81) 03 股 別:四股 04 擬 判:擬 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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