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案件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
春股 114司執字第072485號
應買
標別:單一標別
拍賣日期
115/04/02
拍賣次數
第 特殊程序 拍
拍賣底價
320,000 元
點交狀態
不點交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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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新東山段 小段 36號
面積: 456 坪
拍賣公告
(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,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)
標別:N/A -
| 使用情形 | 使用情形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,據地政人員指稱:土地未臨路,亦無道路可進出,須經 其他地號始得出入之雜木林叢生之山坡地。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, 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,拍定後不點交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320,000元,以總價最高 |
| 備註 |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320,000元,以總價最高 者得標。 二、保證金新台幣:64,000元。 三、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。 四、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,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,應提 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,則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。 五、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,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, 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,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,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 團體、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,不在此限。上開符合 規定之農民團體、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,應提出主管機關 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,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,始准應買,否則投標無 效,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。 02 函 稿 代 碼:5.16.2 拍賣公告(第3次拍賣)(現場投標)(強81) 03 股 別:春股 04 擬 判:擬 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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