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案件
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

良股 114司執字第019832號

停拍

標別:單一標別

拍賣日期

115/04/15

拍賣次數

第 4 拍

拍賣底價

44,811,000 元

點交狀態

不點交
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
  • 土地

    中幅段 小段 457號

    面積: 1421 坪

拍賣公告

(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,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)

標別:N/A -

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、他項權利設定情形: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3600萬元,第二 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3000萬元,拍定後塗銷。 二、單標拍賣,總價應達底價,以標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7月22日查封時,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以編號502117號 電線桿為中心,標的位於南方約25公尺處,其上為雜木林。本件因現況為雜木 林無路可查訪,未能確認是否確無建物、農林作物等情,故本件僅於拍定後依 現況點交。 四、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「萬里都市計畫」之「第二種別墅區」。無三七五租 約登記。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?何時變更?如何變更?均屬地方政府 權限,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,以利 應買之參考。 五、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,其面積、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。 如因重測之結果,至土地之面積、位置,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符, 債權人、債務人、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,請求增減價金或 撤銷拍定。 六、依本院前案卷附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民國113年6月6日新北工建字第11310798 42號函覆,表示參考「新北市萬里區公所111年11月29日新北萬工字第11130255 42號函略載:經查本所現有建築執照檔案,該地號土地無申請農舍、雜項執照 及就地整建資料可稽」、「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1年11月25日新北工建字第1112 287862號函略載:經查本地號土地無申請建築執照」等語。是本件拍賣之土地 是否為法定空地且有無法定空地利用之限制(例如已無容積可使用),應買人 於投標前,應自行查明相關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,故本件土地(應有部分) 拍定後,得標人不得以土地為法定空地、使用上受有限制為由,聲請撤銷本件 拍賣程序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
備註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44,811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8,963,000元。 民 事 執 行 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