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案件

臺灣雲林地方法院

乙股 114司執字第014463號

待定

標別:1

拍賣日期

114/12/31

拍賣次數

第 3 拍

拍賣底價

726,000 元

點交狀態

不點交
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
  • 土地

    豐榮段 小段 289號

    面積: 113 坪

標別:2

拍賣日期

115/04/16

拍賣次數

第 4 拍

拍賣底價

1,270,000 元

點交狀態

不點交
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
  • 土地

    貓兒干段 小段 990號

    面積: 479 坪

  • 土地

    貓兒干段 小段 991號

    面積: 1006 坪

拍賣公告

(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,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)

標別:2 -

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、據地政人員指界稱,拍賣之土地現況與鄰地混合使用種植作物,無明確界 址。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,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,共有人間無分管約 定,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,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。。 二、土地上之作物,依法為土地之部分,惟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、債務人查 報,倘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,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,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
備註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1,270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254,000元。 四、優先承買權: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,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:重 劃區內耕地出售時,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:〈1〉出租耕地之承租人。 〈2〉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。〈3〉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,但僅能對直 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。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,定期抽 籤決定之,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,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 有人,即無優先承買權;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,則其餘直 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,即無優先承買權。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優 先承購時,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。 五、他項權利:無。 六、其他事項:拍賣標的為耕地,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 於投標書,未附於投標書內者,投標無效。 02 函 稿 代 碼:5.18.2 拍賣公告(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)(現場投標)(強81) 03 股 別:乙股 04 擬 判:製稿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