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案件

臺灣宜蘭地方法院

辛股 114司執字第004392號

待定

標別:丁

拍賣日期

115/04/21

拍賣次數

第 4 拍

拍賣底價

294,000 元

點交狀態

不點交
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
  • 土地

    四季村段 小段 108號

    面積: 496 坪

標別:丙

拍賣日期

115/04/21

拍賣次數

第 4 拍

拍賣底價

853,000 元

點交狀態

不點交
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
  • 土地

    四重段 小段 267號

    面積: 1458 坪

標別:乙

拍賣日期

115/04/21

拍賣次數

第 4 拍

拍賣底價

1,412,000 元

點交狀態

不點交
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
  • 土地

    四重段 小段 505號

    面積: 7275 坪

標別:甲

拍賣日期

115/04/21

拍賣次數

第 4 拍

拍賣底價

1,237,000 元

點交狀態

不點交

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

  • 土地

    四重段 小段 650號

    面積: 598 坪

  • 土地

    四重段 小段 663號

    面積: 992 坪

拍賣公告

(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,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)

標別:甲 -

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、本標土地現況為菜園,種植人不明,部分為既成道路,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,故不點 交。且650地號上有所有人不明之鐵皮建物占用其上,其權義由買受人自理。 二、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。 三、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。 四、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,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,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,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,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 費用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,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,縱經 拍定,亦得撤銷。 五、本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,私法人不得承受,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、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,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。 六、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,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
備註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1,237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248,000元。 標別: 乙

標別:乙 -

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、本標土地現況為人車難以到達之山坡雜木林地,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,故不點交。 二、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。 三、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,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,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,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,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 費用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,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,縱經 拍定,亦得撤銷。 四、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,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
備註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1,412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283,000元。 標別: 丙

標別:丙 -

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、本標土地現況為人車難以到達之山坡雜木林地,占有使用狀況不明,故不點交。 二、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,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,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,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,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 費用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,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,縱經 拍定,亦得撤銷。 三、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,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
備註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853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171,000元。 標別: 丁

標別:丁 -

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、本標土地現況為車輛難以直接到達之河床地,占有使用狀況不明,故不點交。 二、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,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,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,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,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 費用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,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,縱經 拍定,亦得撤銷。 三、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,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 格文件。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
備註 備註 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分別出價。 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294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 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59,000元。 04 函 稿 代 碼:5.18.2 拍賣公告(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)(現場投標)(強81) 05 股 別:辛股 06 擬 判:擬 判